物种 | 犀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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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新编》·卷之五(羽集) |
中文名 | 犀角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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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陈士铎·清(公元1644-1911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犀角·《本草新编》·陈士铎 |
更多 | 《本草新编》清(公元1644-1911年) 陈士铎 著 |
犀角,味苦、酸、咸,气寒,无毒。人身怀之,为末。入阳明。杀钩吻、鸩、蛇毒、山瘴溪毒,百毒皆除。尸疰、鬼疰恶邪,狐魅、精神诸邪尽遣。伤寒温疫,能解热烦。疮肿、痈疽,专破脓血。镇肝明目,定神安心。孕妇忌服,恐消胎气。此物乃佐使之神药,不可不用,而又不可多用者也。盖犀角属阳,其性喜走而不喜守,守者气存,走者气散。用犀角者,不过欲其走达阳明之经也。然而,犀角不特走阳明也,如有引经之药,各经皆能通达。倘无邪气,孟浪多用,耗散各脏之气,势所不免。气散则血耗,血耗则火起,未有不变生他病者矣,故无邪热之症,断不可多用。
或疑犀角入阳明而散热,岂入阳明而散气乎?曰∶犀角入阳明,原该散热,而不该散气,然有热则散热,无热必散真气矣。今真气既散,反生内热矣,故犀角善用则解热,不善用又安能解热哉。
或问犀角有通天之功,信乎?曰∶谓犀角通天者,通人之巅顶也。犀角,阳明经之药,由鼻而升于头,而下环于唇口之间,故凡有头面之火,不得不藉之为使,令其自下而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