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乌骨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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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得配本草》·禽部(原禽类十种) |
中文名 | 乌骨鸡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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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 |
属 | |
种 | |
分布区域 | |
命名者及年代 | 严西亭·清(公元1644-1911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乌骨鸡·《得配本草》·严西亭 |
更多 | 作者:严西亭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44-1911年 |
甘,平。微温。入足厥阴、少阴经血分。益肝肾之阴,除阴虚之热,祛心腹恶气,治折伤痈疽。胎前崩漏,产后蓐劳,得此自愈。佐白果、莲肉,治带下。使豆蔻、草果,治脾泄。
纯酒煮。久服动肝经风火。吐血者不宜食。(以其能动血也。故产后宜之。)乌鸡白首,六指四距,鸡死不伸者,并不可食,害人。
鸡属木,乌骨者得水木之气,故虚热者宜之。
怪症∶口鼻流水,腥臭难状,以碗盛之,有铁色如米粒者,此肉败也。任意食鸡肉而愈。
血
咸、平。涂中风口眼 邪。(冠血尤佳。)配酒浆,发痘。
肝
甘、苦,温。补肾虚,安胎漏,疗风虚目暗。得白芙蓉花,治疳眼。得朱砂,治惊风。
肠
止遗浊。
翮翎
破血消肿,解蛇虫风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