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野狼杷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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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证类本草》·卷十(短集之) |
中文名 | 野狼杷草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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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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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唐慎微·宋(公元960-1279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野狼杷草·《证类本草》·唐慎微 |
更多 | 作者:唐慎微 朝代:宋 年份:公元960-1279年 |
(野狼杷草_图缺)
秋穗子并染皂,黑人鬓发,令人不老。生山道旁。
图经曰∶野狼杷草,主疗丈夫血痢,不疗妇人。若患积年疳痢即用其根,俗间频服有效。
患血痢者。取草二斤捣绞取汁一小升,纳白面半鸡子许和之,调令匀,空腹顿服之。极重者不过三服。若无生者,但收取苗阴干,捣为散。患痢者取散一方寸匕,和蜜水半盏服之。臣禹锡等谨按野狼杷草出近世,古方未见其用者。虽陈藏器尝言其黑人鬓发,令不老。生道旁。然未甚详悉。太宗皇帝御书,记其主疗甚为精至,谨用书于《本草图经》外类篇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