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龙胆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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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从新》·山草类 |
中文名 | 龙胆草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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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吴仪洛·清(公元 175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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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龙胆草·《本草从新》·吴仪洛 |
更多 | 《本草从新》(公元 1757 年)清.吴仪洛(遵程)着。 十八卷。以《本草备要》为依据,一部分照旧,一部分增改,较为完善 。 |
泻肝胆火、下焦湿热.
大苦大寒.沉阴下行.入肝胆而泻火.兼入膀胱肾经.除下焦之湿热.与防己同功.酒浸.
亦能外行上行.治骨间寒热.(肾主骨.)惊痫邪气.(肝经风火.)时气温热.热痢疸黄.脚肿而痛者、为湿香港脚、宜清热利湿搜风、痛而不肿、挛缩枯细者、名干香港脚、宜养血润燥舒筋.)咽喉风热.赤睛弩肉.(泻肝胆火、能明目、元素曰∶柴胡为主、龙胆为使、目疾要药.凡目疾初起、宜发散、忌寒凉.)痈疽疮疥.大损胃气.
无实火者忌之.甘草水浸一宿.曝用.小豆、贯众为使.忌地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