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丹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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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纲目》·草部 |
中文名 | 丹参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赤参、山参、郗蝉草、木羊乳、逐马、奔马草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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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 |
种 | |
分布区域 | |
命名者及年代 | 明(公元 1578 年)·李时珍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丹参·《本草纲目》·李时珍 |
更多 | 《本草纲目》共五十二卷,收载药物 1892 种,附药图 1000 余幅,并载附方 10000 余。 |
「释名」赤参、山参、郗蝉草、木羊乳、逐马、奔马草。
「气味」(根)苦、微寒、无毒。
「主治」
1、月经不调,产前胎动,产后恶血不下,冷热劳,腰脊痛,骨节烦疼等症。用丹参洗净,切片,晒干,研细。每服二钱,温酒调下。此方称“丹参散”。
2、小科下血。用丹参十二两,加酒五升,煮成三升。每次温服一升,一日服三次。不能饮酒者,可用水煎服。
3、寒疝腹痛(小腹和阴部牵引痛)。用丹参一两,研细。每服二钱,热酒调下。
4、小儿惊发热。用丹参、雷丸各半两,与猪油二两,同煎几次,去渣,取汁收存。用时,摩汁在儿身。此方称“丹参摩膏”。
5、乳痈。用丹参、白芷、芍药各二钱,口咬细,醋淹一夜,加猪油半斤,微火煎成膏。去渣,取浓汁敷乳上。
6、热油烫伤与火伤。用丹参八两,锉碎,加水稍稍调拌,放入羊油二斤中煎过。取以涂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