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丹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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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新编》·卷之三(角集) |
中文名 | 丹参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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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陈士铎·清(公元1644-1911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丹参·《本草新编》·陈士铎 |
更多 | 《本草新编》清(公元1644-1911年) 陈士铎 著 |
丹参,味苦,气微寒,无毒。入心、脾二经。专调经脉,理骨筋酸痛,生新血,去恶血,落死胎,安生胎,破积聚症坚,止血崩带下。脚痹软能健,眼赤肿可消。辟精魅鬼祟,养正祛邪,治肠鸣亦效。仅可佐使,非君臣之药,用之补则补、用之攻乃攻,药笼中所不可缺也。其功效全在胎产之前后,大约产前可多加,产后宜少用,自然成功多,而取败少也。
或问丹参世所共享,吾子又亟称之,吾恐损胃伤脾不少也。是言何变余之深也。虽然余誉丹参,一乃曰仅可佐使,再乃曰产后多用取败,非戒之辞乎。可用而用,非教人不可用而又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