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种 | 麋鹿肉 |
|---|---|
| 门类 | 中药材·《本经逢原》·兽部 |
| 中文名 | 麋鹿肉 |
| 拉丁名 | |
| 英文名 | |
| 别名 |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 门 | |
| 纲 | |
| 目 | |
| 科 | |
| 属 | |
| 种 | |
| 分布区域 | |
| 命名者及年代 | 张璐·清(公元1617-1700年) |
| 保护级别 | |
| 备注 | 麋鹿肉·《本经逢原》·张璐 |
| 更多 | 《本经逢原》由清代著名医家张璐著,成书于清·康熙三十四(1695)年,是张璐众多著作中唯一的一部药物学著作。张璐,字路玉,号石顽,生于1617年,大约卒于1700年,江苏长洲(今江苏吴县)人。 |

麋肉甘寒,鹿肉甘温。无毒。
发明凡兽之有角者,皆能助肝肾膂力,而麋鹿之角多岐,故力能拒虎,为角兽之冠。则鹿肉之补阳,麋肉之益阴,所不待言。鹿之一身所禀皆阳,最能益人,人以阳气为主也。麋之一身所禀皆阴,惟角为阴中之阳,较之鹿角纯阳无阴倍胜,而周身血肉筋骨皆不足取。鹿肉之生者,主中风口僻不正,锉碎薄贴僻上,正,急去之,不尔复牵向不僻处矣。鹿血起阴器,止腰痛,疗折伤。和酒服治肺痿,崩中诸气刺痛,饮之立愈。鹿筋大壮筋骨,食之令人不畏寒冷,但须辨骨细者为鹿,粗者即是麋筋,误食多致阴痿。凡服丹石药人勿食鹿肉,以其食百草之毒,善解诸药之性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