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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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备要》·人部 |
中文名 | 发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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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 |
种 | |
分布区域 | |
命名者及年代 | 汪昂(讱庵)·清(公元 1694 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发·《本草备要》·汪昂 |
更多 | (公元 1694 年)清.汪昂(讱庵)着。四卷。 选择临床常用药 460 种,以药性病情互相阐发,论述扼要。 |
一名血余
补,和血
发者血之余。味苦微寒,入足少阴、厥阴(肾、肝)。补阴消瘀,通关格,利二便。治诸血疾(能去心窍之血,故亦治惊痫),血痢血淋,舌血( 末,茅根汤服)
鼻血(烧灰吹鼻),转胞不通(烧灰,服),小儿惊热(合鸡子黄,煎为汁服,鸡子能去风痰)。
合诸药煎膏,凉血去瘀长肉(发属心,禀火气而上生;眉属肝,禀木气而侧生;须属肾,禀水气而下生。或曰发属肝,禀木气而直生;眉属金,禀金气而横生,金无余气,故短而不长,至老金气钝,则眉长矣。昂按∶肺主皮毛,毛亦短而不长者也,何以独无所属乎?毛既为肺之合,自当属肺、属金。眉当属肝、属木,以其侧生象木枝也。此乃臆说,附质明者。经曰∶肾者,精之处也,其华在发。王冰注曰∶肾主髓,脑者,髓之海,发者。脑之华,脑髓减,则发素。时珍曰∶发入土,千年不朽;以火 之,凝为血质;煎炼至枯,复有液出;误吞入腹,化为症虫; 炼服食,使发不白,故《本经》有自还神化之称。陈藏器曰∶生人发挂果树上,则乌鸟不敢来。又人逃走,取其发于纬车上缚之,则迷乱不知所适,此皆神化。《子母秘录》∶乱发烧灰,亦治尸疰。猪脂调涂小儿燕口,即两角生疮也。宋丞相王郇公,小腹切痛,备治不效。用附子、硫黄、五夜叉丸之类,亦不瘥。张驸马取妇人油头发,烧灰研筛,酒服二钱,其痛立止。《内经》∶脑为髓海,冲为血海,命门为精海,丹田为气海,胃为水谷之海)。皂荚水洗净, 罐固 存性用。胎发尤良,补衰涸。
头垢,治淋及噎膈劳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