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牵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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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新编》·卷之三(角集) |
中文名 | 牵牛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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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陈士铎·清(公元1644-19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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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牵牛·《本草新编》·陈士铎 |
更多 | 《本草新编》清(公元1644-1911年) 陈士铎 著 |
牵牛,味辛而苦,气寒,有毒。虽有黑、白二种,而功用则一。入脾与大小肠,兼通膀胱。
除壅滞气急,及 癖蛊毒,利大小便难,并脚满水肿,极验。但迅利之极,尤耗人元气,不可轻用。虽然不言其所以不可轻用之故,而概置不用,亦一偏之辞也。夫牵牛利下焦之湿,于血中泻水,极为相宜,不能泻上焦之湿。于气中泻水,未有不损元气者也。李东垣辨之至明,似无容再辨,但未论及中焦也。中焦居于气血之中,牵牛既利血中之水,安在中焦不可半利其血中之水乎。嗟乎!水湿乃邪也,牵牛既能利水,岂分气血。但水从下受,凡湿邪从下受者,乃外来之水邪,非内伤之水邪也。牵牛只能泻外来之水,而不能消内伤之湿。上焦之水肿,乃气虚不能化水,故水入之而作胀,久则与水肿无异,故用牵牛,往往更甚。下焦之水肿,若是气虚,用牵牛迅逐,亦每无功,与上焦正相同。是真正水邪,用牵牛利之,始效验如响。可见,牵牛只可治外来之水,而不能治内伤之湿也明矣,非止治血中之水,而不治气中之水也。然则,外来之水与内伤之水,何以辨之?亦辨之于皮内而已。外邪之水,手按皮肉必然如泥。内伤之水,手按皮肉必随按随起,即或按之不起,必不如泥而可团捻也,按之或起或下。起者又有分别,按之即起者,气虚而犹有命门之火也;按之久而不起者,气虚极而并少命门之火矣。按之如泥者,必须用牵牛以泻水;按之不如泥,而或起或不起者,必须用补肾中先天之气,而又加健脾开胃,以益后天之气,始能奏功。倘亦用牵牛,岂特耗气而已,有随利水而随亡者矣,可不慎乎。予所以表牵牛之功,而并辨东垣论药之误也。
牵牛治外来之水,而不治内伤之湿,余已明辨之矣。然而牵牛治外来之水,又各有异。
夫外来之水,有从下而外入者,有从中而外入者。从下而外入者,乃从脚而入也;从中而外入者,乃从腰脐而入也。世人只知外邪之水,从脚而入,未知从腰脐入也。从脚入者,其脚先肿,人易识;从腰脐入者,其腰重而脐肿,人难识也。水肿不分脚与腰脐,而概以牵牛泻水之湿,毋怪其有不效也。然则用牵牛之法,又乌可不分别之乎。凡治水从脚入者,用牵牛、甘遂以消之。若水从腰脐入者,用牵牛于白术之中,一剂而腰重除而脐肿平,三剂而腰脐俱利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