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金樱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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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证类本草》· |
中文名 | 金樱子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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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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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区域 | |
命名者及年代 | 唐慎微·宋(公元960-1279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金樱子·《证类本草》·唐慎微 |
更多 | 作者:唐慎微 朝代:宋 年份:公元960-1279年 |
(金樱子_图缺)
味酸、涩,平、温,无毒。疗脾泄下痢,止小便利,涩精气。久服令人耐寒,轻身。方术多用。云是今之刺梨子。形似 而小,色黄有刺,花白。在处有之。
臣禹锡等谨按蜀本云∶术多用,言是今之刺榆子,形如 而小。今医家用之甚验。雷公炮炙论云∶林檎向里子名金樱子,与此同名而已。医方中亦用林檎子者。日华子云∶金樱花,平。止冷热痢,杀寸白、蛔虫等。和铁粉研,拔白发,敷之再出黑者,亦可染发。又云金樱东行根,平,无毒。治寸白虫。锉二两,入糯米三十粒,水二升,煎五合。空心服,须臾泻下,神验。又云∶皮,平,无毒。炒,止泻血及崩中带下。
图经曰∶金樱子,旧不载所出州土,云在处有之,今南中州郡多有,而以江西、剑南、岭外者为胜。丛生效野中,大类蔷薇,有刺。四月开白花。夏秋结实,亦有刺,黄赤色,形似小石榴,十一月、十二月采,江南、蜀中人熬作煎,酒服,云补治有殊效。宜州所供。云本草谓之营实。其注称白花者善,即此也。今校诸郡所述,与营实殊别也。洪州、昌州皆能煮,其子作煎,寄至都下。服食家用和鸡头实作水陆丹,益气补真甚佳。
孙真人食忌金樱子煎,经霜后,以竹夹子摘取,于大木臼中,转杵却刺,勿损之,擘为两片,去其子。以水淘洗过,烂捣入大锅,以水煎,不得绝火。煎约水耗半,取出澄滤过,仍重煎似稀饧。每服取一匙,用暖酒一盏调服。其功不可具载。沈存中金樱子,止遗泄,取其温衍义曰∶金樱子,经九月、十月熟时采。不尔,复令人利。
八种海药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