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丹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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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害利》·心部药队 补心 猛将 |
中文名 | 丹参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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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凌奂·清(公元1644-1911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丹参·《本草害利》·凌奂 |
更多 | 《本草害利》清(公元1644-1911年) 凌奂 著 |
〔害〕虽能补血,长于行血。设经早期,或无血经阻,及血少不能养胎,而胎不安,与产后血已畅者,皆不可犯,犯之,则成崩漏之患。凡温热病,邪在气分,而误用之,则反引邪入营,不可不慎之。久服多眼赤,故应性热。本经云微寒,恐谬也。孕妇无故,及阴虚之人忌用。
〔利〕苦、微寒、入心主血,去瘀生新,安神养阴,安生胎,落死胎,胎前产后,带下崩中需之。
〔修治〕北方产者良,五月采根曝干,猪心血拌炒,或酒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