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使用旺季是农药事故的高发期,笔者在市场走访中发现了几起农药事故案例,农药企业和农资经销商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用药事故的产生,既有常识性的问题,也有科学施用方面的问题。农药事故发生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文化程度低,农药使用跟着感觉走,导致安全隐患。目前在农村不少地区,农民使用农药基本是听基层零售商或种植大户的介绍,对农药缺乏起码的鉴别知识。这就要求基层经销商做好对农民的用药、存放指导工作。除草剂和杀虫剂最好是推荐色差或外在包装差别比较大的品种,一次没有使用完的农药千万不能存放在饮料瓶内,放置的地方要远离小孩、老人等无识别能力的人群和牲畜。
扩大使用范围。7月底江苏省淮阴区赵集镇一个种植大户打来电话,向笔者询问如何缓解除草剂药害。该农户用药还算比较谨慎的,他在用药前韭菜田进行了小面积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试用,杂草死亡率高,韭菜没有出现明显异常,但大面积使用后,50亩韭菜全部死亡。笔者告诉他,草甘膦属灭生性除草剂,根本不能用于韭菜。
习惯用法导致安全隐患。在今年的5月份,山东发生了一起地下害虫用药不当产生的药害事故。有农民没有按照厂家推荐的用法使用,而是照搬自己原先使用颗粒剂的经验,致使种子同农药接触,抑制了种子的生长点,导致出苗不齐、不壮或不扎根。因此,没有经过农药生产厂家推荐,农药基层经销商和农民朋友不要擅自改变施药方法,不要擅自加大用药剂量。
因不了解农药作用机理而产生的安全隐患。以除草剂为例,从除草的时间来说,有芽前封闭性除草剂(如乙草胺)和芽后触杀性除草剂,如百草枯;从杀草谱来看,可以分为广谱性除草剂(如草甘膦、百草枯,接触绿色植物一律杀死)和选择性除草剂(二氯喹啉酸、草除灵等),而选择性除草剂又分为专门禾本科杂草除草剂和针对阔叶杂草除草剂。从除草剂的作用机理,可以分为内吸传导、斩草除根性除草剂(如草甘膦)和触杀性除草剂(如克无踪,但不死根),分类非常细,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用药。
总之,平时在购买、使用、储存农药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生产厂家或植保部门推荐的用法和用量安全、科学地施药,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