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惰性组分” 的定义
农药制剂中对靶标有害生物没有直接活性作用的所有组分都称为“惰性组分” (或称“其他组分” )。一般在农药产品标签上都标明“惰性组分”的总百分含量(可以从0% ~99.9%),但是并不标出“惰性组分”的化学本质是什么。
需要指出的是,对靶标有害生物没有直接活性作用的化合物并不意味着对人和有益动物无毒或安全。
2.农药制剂中惰性组分的作用
制剂中的惰性组分往往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有意加入的各种助剂:
(1) 改进产品性能的助剂;
(2) 使产品更容易使用的助剂;
(3) 帮助农药有效组分易于溶解于水中的助剂;
(4) 帮助农药在植物叶面和土壤表面的扩展和粘着的助剂;
(5) 帮助农药进入昆虫体内的助剂;
(6) 延长农药制剂商品寿命的助剂。
3.为什么产品标签上不标明惰性组分的化学本质
(1)
一般地,各国农药管理或登记法法规都规定:除非某种惰性组分是剧毒化合物,否则不要求在产品标签上标明其名称。但是所有惰性组分在制剂产品中所占的总百分比必须在标签上标明。
(2)
农药制剂生产商认为保守制剂中惰性组分的秘密是他们在市场上保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制剂中的惰性组分是生产商的商业秘密。
(3)
美国EPA专门成立了“惰性组分泄露权拥有者工作组”(Inert Disclosure
Stakeholder Workgroup), 由该工作组向“农药项目对话委员会” (Pesticide Program Dialogue Committee)建议以何种方式让公众对惰性组分获得更多信息。
4. 惰性组分有毒吗?
(1)
惰性组分的毒性以其化合物类型有关,毒性大小可以从剧毒到实际无毒。
(2)
有些惰性组分有经口或吸入毒性,有些则通过皮肤吸收产生毒害。
(3)
惰性组分还可能对皮肤或眼睛有刺激作用。
(4)
美国EPA曾经列出了一个农药惰性组分清单。专门把农药惰性组分进行分类管理。并于1987年依据毒害程度将惰性组分清单分成四组,按毒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见表1。EPA还根据农药惰性组分使用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清单中的惰性物质。有些连续几年不用的将会被删去,新出现的惰性组分会被加入。
甚至有些惰性组分本身都被用作农药。在美国EPA的农药惰性组分名单中至少有382种化合物曾经或现在仍被作为农药登记。EPA已经列出8种毒性较大(toxicological concern)的惰性组分,75种可能有毒(potentially toxic)的惰性组分。EPA强烈要求农药登记申请者采用毒性较小的惰性组分代替毒性较大的。根据加州农药使用报告(California Pesticide Use Reporting,PUR)统计,1998年在加州施用了总量为两亿一千五百万磅的农药有效成分和一亿三千四百万磅的惰性组分。城市用药中一般含有的惰性成分多于农业用药。
某些农药制剂中的有毒成分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如在草甘膦制剂(Roundup)含有的各种“商业秘密组分”中,聚乙氧基牛脂胺(polyethoxylated tallowamines)可以导致反胃、痢疾,异丙胺可导致化学肺炎、喉炎、头痛和游荡等。
另外,菊酯杀虫剂制剂中的某些惰性成分是已知的或被怀疑是致癌物,如硅石(二氧化硅)、三甲苯和乙苯;有些惰性组分如二甲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还有一些有害组分如环氧乙烷、苯和砷等也在某些菊酯杀虫剂制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