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常在各种媒体上看到农户种植水稻,同样的田块、收成却大不一样的典型事例报道。有的还附有巨幅图片,看后给人印象很深。这些水稻减产甚至绝收的原因,很多都简单地被定性为种子问题。但根据笔者多年实践经验,这种定性方法,有时不一定正确。
不可否认,目前市场上有一些不法商贩,见利忘义,存在劣种坑农行为。但是,大多数种子销售商,在销售水稻种子时,还是慎之又慎、不敢掉意轻心的,一般都经过了2—3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试验观察。商家无论销售什么品种,即使是从农户家里收购来的常规(非杂交)稻,单产水平一般也不会低于400公斤/亩。如果农户购买的水稻种子,种植后生长不齐,正常年份亩产量只在300—400公斤,可以考虑是种子不纯或品种老化;但如果农户购买的水稻种子,种植后生长整齐一致,最终亩产却不足200公斤,有的甚至基本绝收,则应考虑是否属于其它问题,如水稻扬花期高温伤害、低温冷害,严重的病虫灾害等,因为只有这些灾害,才能导致大幅度减产甚至绝收。1995年,湖北江汉湖区迟播中稻扬花期恰遇持续高温,就曾使大面积水稻秋季穗头朝天,出现严重的空壳减产,不少农户亩产仅在100—200公斤。山区如果选择生育期较长的水稻品种,正常年份能够成熟。但若遇秋季低温阴雨年份,高山水稻也常会出现“秋疯”减产甚至绝收。此外,病虫害对水稻产量也影响很大。同样的种子,播期、施肥、密度、土壤、管理不同,病虫害发生程度有时就有很大差异。另外,优质水稻与普通水稻相比,抗病虫能力相对较差,在病虫害大发生年份,种子质量再好,栽培、防治不当,局部地区仍然可能出现毁灭性减产。因此,把水稻严重减产简单地归结为种子问题,常常会做出错误的、不公正的判决。
总之,影响水稻产量的因素十分复杂,有种子因素,但决不仅仅是种子因素,良种还需要良法配套。我们应当坚决打击各种假冒伪劣种子,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但也不能把种子经营者都看成是“奸商”,不能因为农民是弱势群体就制造冤假错案。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才能真正帮助农民解决问题;坚持执法公正,才能长远地保护农民利益。( 湖北省竹山县农业局高级农艺师 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