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人们对农药及其使用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指导农民选好、用好农药,现提出如下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明确农药品种的性能特点
1、农药的生产概况我国当前生产的农药品种分为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杀线虫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杀鼠剂等种类。化学合成的农药原药须加工成一定的剂型,形成不同规格的制剂或混合制剂才是市场销售的商品农药。因同一制剂有不同厂家生产,包装规格和使用的商品名也不尽相同。
2.各类农药的性能特点 农药是一种农业毒剂,对不同的生物体有其选择性,如杀虫剂按其作用方式可分为触杀剂、胃毒剂、内吸剂和熏蒸剂;杀螨剂分为只杀成、若螨的,以及只杀卵和若螨的;杀菌剂分为保护剂、内吸治疗剂和保护治疗混合剂;除草剂分为茎叶处理剂和土壤处理剂。
3.仔细阅读说明书和瓶签上的使用说明按照有关规定我国的农药外包装上必须标明以下事项:
(1)农药的通用名称:市场销售的农药有通用名和商品名两种表示方法,商品名就像人的“乳名”,不能单独使用,尤其一旦有人误服,医生不易对症救治。必须附有药剂的通用名,并且通用名不能只使用英文。
(2)有效成分含量:按百分含量标记,同一药名,含量不同,用量也不同。
(3)防治对象、用量和使用方法:药剂的防治对象按登记的范围表明,用量和使用方法应具体。
(4)安全间隔期:即最后一次施药到收获的天数。如在蔬菜上使用,只有达到规定的天数,产品中的农药才能被分解掉。
(5)注意事项:主要针对该药剂的特点,提醒人们在贮藏、运输和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目前农药使用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只认商品名的名声大小,不了解通用名及其性能特点农药经过一个阶段的使用以后,因抗药性程度不断提高,药效下降,人们急切盼望新的农药出现,有的人片面追求名声奇特的农药。为此,一些企业便在农药商品名称上大做文章,这些模糊不清的农药名称给人们选用农药带来了更大困难。
2、盲目混用许多人在使用中发现单一使用某种药剂防效不理想,就不加选择地将数种药剂混合使用,结果不仅没有达到其目的,反而带来严重药害,或贻误防治时机。
3、片面追求速效性。在害虫和病害的防治中,还应以田间调查为指导,视田间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应防治。一般害虫在低龄幼虫阶段对农药较敏感,幼虫3龄以后就难以防治。植物的病害也是在初发生时防治效果好。往往在生产中,人们难以抓住这一最佳防治时机,农药使用后,发挥药效有一个过程,一般菊酯类杀虫剂药效发挥较快,特异性杀虫剂药效发挥较为迟缓。多数使用者要求药剂的速效性要高,对药效迟缓难以接受。因此,菊酯类和含菊酯的混合剂受到欢迎。然而,棉铃虫、甜菜夜蛾、小菜蛾等主要农业害虫对菊酯类药剂很易产生严重的抗性,中毒的害虫较易复苏,复苏后危害更重,防治更为困难。
4、使药方法不当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强调对使施药、方法得当。如甜菜夜蛾的幼虫在晴天的傍晚至翌日上午8时前在叶面上危害,光照强时会隐蔽起来,并有伪死性。应在危害时将药液喷到虫体上才能获得好的防效。防治棉蚜、温室白粉虱和红蜘蛛应针对叶背面喷药,只在表面上喷洒个能控制其危害。喷洒辛硫磷等易光解的药剂,也宜在傍晚进行。
5、喷雾器多数不符合要求从各地调查和农民反映证明,目前,我国销售的农用喷雾器合格率较低,农民对喷雾器的使用、保管也存在一定问题。
因此,在使用中因喷雾器漏药、雾化不良造成的农药浪费十分惊人,喷药者还可能受到药液的淋洗,引起中毒。
实际上,农药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尤其是擅自超范围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使我国的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生产高产、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使人们能吃上放心粮、放心菜、放心果品,建议全社会都来关心农药的科学使用问题。(山东农业大学 王开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