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类型:杀虫剂
农药名称:甲拌磷5%(颗粒剂)
农药剂型:粒剂
生产企业::辽宁省锦州硕丰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防治对象:
使用方法
1000g*25袋/件
产品说明:
本品是土壤处理剂,安全性较好,具有强烈的熏蒸、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种作用方式。它具有速效性好,药效持久等特点。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每个作物周期使用次数为1次。产品在高粱作物苗期沟施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0天,使用次数1次。 2、播种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毒物种子。 3、长期使用会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应注意与别的拌种药交替使用; 4、在肥水过大条件下,若甲拌磷用量过大,会推迟棉花的成熟期。 5、本品在土壤残留期较长,施药田块不可放牧或取做饲料,以免中毒事件发生。 6、本品对水蚤毒性较高,使用时避免对其影响。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为头昏、呕吐、盗汗、无力、恶心、腹痛、流涎,严重时出现痉挛、瞳孔缩小、呼吸困难、肺心肿等症状。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可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毒性较高,建议在苗期使用。并及时覆土。不准用于蔬菜、茶叶、瓜果、桑树、中药材等作物,严禁喷雾使用。
适用作物:棉花、高粱
1.防治棉花害虫
(1) 防治棉花蛴螬 每亩用5%颗粒剂 约用量1500-2400克,撒施
(2) 防治棉花蝼蛄 每亩用5%颗粒剂 约用量1500-2400克,撒施
(3) 防治棉花金针虫 每亩用5%颗粒剂 约用量1500-2400克,撒施
(4) 防治棉花地老虎 每亩用5%颗粒剂 约用量1500-2400克,撒施
(5) 防治棉花根蛆 每亩用5%颗粒剂 约用量1500-2400克,撒施
(6) 防治棉花根蝽 每亩用5%颗粒剂 约用量1500-2400克,撒施
(7) 防治棉花根蚧 每亩用5%颗粒剂 约用量1500-2400克,撒施
(8) 防治棉花拟地甲 每亩用5%颗粒剂 约用量1500-2400克,撒施
(9) 防治棉花蚜虫, 每亩用5%颗粒剂,1500-2400克,撒施
2.防治高粱害虫
(1) 防治高粱蛴螬 每亩用5%颗粒剂,210-420克,撒施
(2) 防治高粱蝼蛄 每亩用5%颗粒剂,210-420克,撒施
(3) 防治高粱金针虫 每亩用5%颗粒剂,210-420克,撒施
(4) 防治高粱地老虎 每亩用5%颗粒剂,210-420克,撒施
(5) 防治高粱根蛆 每亩用5%颗粒剂,210-420克,撒施
(6) 防治高粱根蝽 每亩用5%颗粒剂,210-420克,撒施
(7) 防治高粱根蚧 每亩用5%颗粒剂,210-420克,撒施
(8) 防治高粱拟地甲 每亩用5%颗粒剂,210-420克,撒施
(9) 防治高粱蚜虫, 每亩用5%颗粒剂,210-420克,撒施
适用作物
蚜虫,地老虎、蛴螬、蝼蛄、红蜘蛛、吸浆虫、包囊线虫、金针虫、根蛆、潜叶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