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在生产中一旦使用不当,就会给作物造成药害。因此,掌握农作物药害的类型及其症状,及时补救,就成为安全使用农药的必备常识。
1.残留型药害这种药害的特点是施药后,对当季作物不发生药害,而残留在土壤中的药剂,对下茬较敏感的作物产生药害。如玉米田使用西玛津除草剂后,往往对下茬甜菜、豆类、果树等作物产生药害。这种药害多在种子发芽或幼苗阶段显现,轻者根尖、芽鞘等部位变褐腐烂,影响正常生长,重者烂种烂芽,降低出苗率或完全不出苗。由于这种药害容易和肥害等混淆,所以诊断时应先了解前茬作物栽培管理和农药使用情况,并进行土壤测试等,才能防止误诊。
2.慢性型药害这种药害,施药后症状不能立即表现出来,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如生长受阻,果实和风味变差等。由于这种药害,易和其他生理病害相混淆,所以诊断时可通过了解病虫害发生情况、施药种类、数量、面积和与一般没施药的植株进行对照而诊断。
3.急性型药害这种药害具有发生快、症状明显的特点,一般在施药后几小时到几天内就可出现症状。一般表现为:作物叶片出现斑点、穿孔、焦灼、卷曲、畸型、枯萎、黄化、失绿或白化等。其受害部位具体表现,根部受害表现短粗肥大,根毛烯少,根皮变黄或变厚发脆、腐烂等;种子受害,表现为种子不能发芽或发芽缓慢等,这种药害多数由于过量使用农药或使用农药进行种子处理不当所致;植株受害,表现为落花落蕾、果实畸形、变小,出现斑点、褐果锈果、落果等。(刘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