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近年来种子纠纷案件数量有所攀升呢?农业专家认为,过去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种子出了质量问题也不知怎么解决,只能自认倒霉。现在农民法律意识有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出现问题知道找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此外,机械化播种也使劣质种子“无处藏身”。过去农民靠手工播种,每坑至少要播3~4粒种子,种子的发芽率有所保障,现在都是机械化播种、精量点播,劣质种子更容易发现。再有,一些经营者只追求经济利益,贩卖假种子、劣质种子,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从而引发纠纷。
农业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在严格管理种子市场的同时,应实行种子鉴评备检制度:即在种子销售季节,按照种子扦样程序和方法,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每个品种扦取三份样品,一份由种子管理部门按照试验示范要求进行田间集中密码编号种植,系统观察,另两份分别由种子管理部门和被扦样单位冷藏保存至该种作物收获后。当发生种子纠纷且不具备田间现场鉴定条件或当事人对田间现场鉴定有异议时,有关部门可以应用田间试验结果为再次鉴定和解决纠纷提供证据或参考依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销售商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种子质量风险抵押金,一旦种子质量出现问题,农民的赔偿款能得到保障。
对此,省种子管理局工作人员建议农民在购种时最好到当地农业部门进行购种咨询,到合法的种子商店购买标签齐全的种子,要留好种子样品、购种发票和有关材料,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到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