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正值中国盆景规格急剧向着“特大型”、“超巨型”、“超微型”两极发展之际,耐翁先生及时指出:树要盆景要在规格上“有一定分寸”,“这大则成栽载树,这小则不能表现盆树美的姿态”。耐翁先生的精辟论述,充满了辩证哲学思想,是科学上、艺术上的真知灼见,是给予过热头脑的一付清凉剂。
现在,对于盆景的规格问题,盆景界越来越重视,两极分化的现象有所收敛.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全国统一的盆景规格迟迟不能出台;仍有不少人青睐着大型、特大型树盆景;在展览评比中,还时常以大论优,以树桩的自然形态代替作者技艺水平;社会上乱挖烂掘大型树木,破坏山林植被的情况也较为严重。因此,我们必须承继先辈遗志,深入探讨盆景规格的理论基础,进一步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
盆景的规格问题,表面上看似乎仅仅是形式问题,其实关系到盆景的本质属性问题。盆景是有生命的玩赏艺术品;是盆盎中的“自然”风光,是几案上的“园林”景观;“以小见大”,“缩龙成寸”是其艺术表现特点;便于培养管理,便于随时观赏,便于移动摆放,是其基本要素。这些都说明,盆景的规格既不能太大,也能太小。古人云:盆景的规格,以一尺左右,几案可置者为佳。这是极合理极正确的见解。盆景显然不符合盆景的本质和特点,是盆景发展上的一种误区。为了对这一问题深刻理解,让我们再分别从哲学、科学、美学、艺术诸方面,进一步研究探讨:
一、从哲学观念上讲,物极则必反。“特大型”“超巨型”和“超微型”盆景恰恰是无限制发展的两种极端现象,必然行不通。列宁说:真理再向前走一步,就成为谬误。孔子主张不偏不倚、恰如其分的中庸之道,是最高的境界。
二、从生物学上讲,“超微型盆景”难以培养管理。土微则营养缺乏,不利于树木生长;盆微则水分不足,一晒便会干枯。细叶树种多数善阳,不晒又不行,若整天把盆景埋在沙堆里,泡在水池中,便妨碍了观赏。
三、从美学上讲,“超微型盆景”缺少美好姿态,观赏价值不大。树木太微小,不可能具有令人赏心悦目的根、干、叶、花、果;也不可能展现激动人心的气势风韵;更无法表现大自然的沧桑变迁和社会人生不平凡的意境。
四、从艺术上讲,“特大型树桩盆景”和“超巨型山水盆景”,背离了盆景的本质和功能特点。盆景是人为的艺术化了的“自然”形象,而自然界的大树却是天生天造的形态,后者不属于艺术范畴。把自然大树移栽到特制大盆中充当盆景,以大树表现“大树”,实无艺术可言。认同这种盆景,是对盆景本质的曲解;“超巨型山水盆景”同样不符合盆景“以小见大”的性质特征,实质上属于室外的假山等园林景物,完全脱离了盆景的范畴。
最后谈一下盆景与盆景展评工作的关系问题。
展评工作是促进盆景规格和风格形成的指挥棒和催化剂。它必须适应盆景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展评盆景时,应该严格限定盆景的规格,分类评比,不能以大论优;应该着重评价作者的技艺水平,不能以树桩的自然形态代替作者的技艺水平。
事实上,求得形态美的桩材是一种机遇,以往展览会上的获奖者并非皆是技艺高低。能够以小见大的才是真本领、高水平;能够化低劣为优良,化平庸为神奇的,才称得上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