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鹧鸪 |
---|---|
门类 | 中药材·《证类本草》·禽上 |
中文名 | 鹧鸪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门 | |
纲 | |
目 | |
科 | |
属 | |
种 | |
分布区域 | |
命名者及年代 | 唐慎微·宋(公元960-1279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鹧鸪·《证类本草》·唐慎微 |
更多 | 作者:唐慎微 朝代:宋 年份:公元960-1279年 |
(鹧鸪_图缺)
味甘,温,无毒。主岭南野葛、菌毒、生金毒,及温瘴久,欲死不可瘥者,合毛熬酒渍之。生捣取汁服,最良。生江南。形似母鸡,鸣云钩 格磔者是。
唐本注云∶有鸟相似,不为此鸣者,则非也。臣禹锡等谨按孟诜云∶鹧鸪,能补五脏,益不可与竹笋同食,令人小腹胀,自死者不可食。一言此鸟天地之以自死者不可食也。日华子云∶微毒。疗蛊气瘴疾欲死者。酒服之。
图经曰∶鹧鸪,出江南,今江西、闽、广、蜀、夔州郡皆有之。形似母鸡,臆前有白圆点,背间有紫赤毛,彼人亦呼为越雉,又谓之随阳之鸟。《南越志》云∶鹧鸪虽东西徊翅,然开翅豹《古今注》云∶其鸣自呼,此不然也。其鸣,若云钩 格磔者是矣。亦有一种鸟酷相类,但不作此鸣,不可食之。彼土人食鹧鸪,云主野葛、生金、蛇、菌等毒,不可与竹笋同食。自死者亦禁食之。其脂膏手可以已瘴瘃,令不龟裂。
衍义曰∶鹧鸪,郑谷所谓相呼相应湘天阔者,南方专充庖。然治瘴及菌毒,甚效。余悉如《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