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鳗鱼 |
---|---|
门类 | 中药材·《本草新编》·卷之五(羽集) |
中文名 | 鳗鱼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门 | |
纲 | |
目 | |
科 | |
属 | |
种 | |
分布区域 | |
命名者及年代 | 陈士铎·清(公元1644-1911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鳗鱼·《本草新编》·陈士铎 |
更多 | 《本草新编》清(公元1644-1911年) 陈士铎 著 |
鳗鱼,味甘,气寒,有毒。杀诸虫,调五脏,除五痔,逐腰背之风湿浸淫,治男女骨蒸痨瘵,兼疗香港脚,产户虫疮,并崩漏不断者,多食最效。骨烧熏床上衣箱,百虫皆死。非补益之药,然食之杀虫,使尸虫尽绝。痨瘵重生,又不可为,非补也。大约于丸散中,同补阴药修合为佳耳。
鳗鱼治痨瘵,自是杀虫,然必须淡食为佳。盖咸则尽入于肾中,而淡则无经不达也。
或问鳗鱼亦杀痨虫,何以不同鳖方共治?曰∶鳖与鳗,虽同是杀虫之物,而性各别,鳖喜攻入,而鳗喜攻出也。虽二物亦可同用以出奇,然用之以治骨蒸,宜分用而不宜同用。一欲出一欲入,两相拂意,反相忘其杀虫矣,况骨内之虫,驱外出而杀之,不若攻入内而尽诛之也。故用鳗又不若用鳖之更胜。倘单用鳗鱼作食以杀虫,此鳖又不若鳗鱼之功也。盖鳖肉但补而不攻耳。
或问鳗鱼杀虫而不补精,何以能愈骨蒸之病,岂杀虫即可以愈骨蒸乎?曰∶鳗鱼实只杀痨虫,而骨蒸之病可全愈者,必胃健能食,有滋补之味也。倘胃气不开,又无填精降火之药,徒恃鳗鱼之杀虫也,亦何益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