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鳖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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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新编》·卷之五(羽集) |
中文名 | 鳖甲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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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陈士铎·清(公元1644-19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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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鳖甲·《本草新编》·陈士铎 |
更多 | 《本草新编》清(公元1644-1911年) 陈士铎 著 |
鳖甲,味咸,气平,无毒。醋炙用之。散 癖症瘕及息肉、阴蚀、痔疽,除痨瘦骨蒸、并温疟往来寒热,愈肠痈消肿,下瘀血堕胎。
肉,性亦不冷,项下有软骨,亦不必检去。鳖甲善能攻坚,又不损气,阴阳上下,有痞滞不除者,皆宜用之。但宜研末调服,世人俱炙片,入汤药中煎之,则不得其功耳。
或疑鳖肉补阴,鳖甲攻坚,一物而相反,恐未必然之说也。夫鳖原阴物,以阴补阴,又何疑乎?君之所疑者,以鳖甲之攻坚也。不知鳖性善藏,凡小有隙地,鳖必用甲以钻入之。是其力全在于甲,故用甲以攻坚,原有至理,非私臆也。
或问鳖甲可多用乎?曰∶虽其性善攻,而其味仍补。但肉则补多而攻少,甲则攻多而补亦多也。
或问鳖甲善杀痨虫,有之乎?曰∶不杀痨虫,何以能除痨瘦骨蒸。骨蒸之病,何以有虫乎?盖虫得湿热而自生,非尽由于传染,因热而得汗,因汗而又热,绝似潮汐之无差,阴阳之有准,安得而不生虫乎?且此虫又不生于肠胃之间,偏生于骨髓之内,不用鳖甲,安得入至阴之中,引群阴之药以滋其髓乎?倘止大补其阴,而不用杀虫之味,则所生之髓,止足供虫之用。然杀虫之药又多耗髓,虫死而骨髓空虚,热仍未去,热未去,而虫又生,病终无已时也。
鳖甲杀虫,而又补至阴之水,所以治骨蒸之病最宜。
或问鳖甲杀骨中之虫,不知助之何药,杀虫而又补髓也?曰∶杀骨中之虫,只消鳖甲一味足矣,所佐之补阴者宜商。铎受异人之传,欲与天下共商之。方用鳖甲一斤,醋炙,益之地骨皮半斤,丹皮四两,熟地一斤,山茱萸半斤,地栗粉半斤,白芍、白术、薏仁各四两,玄参三两,北五味子二两,沙参六两,各为末,山药一斤,为糊,打为丸。久服虫尽死,而骨蒸亦愈。(〔批〕此方奇甚灵甚,痨瘵之症,亟宜服之。)铎观其方,妙在用鳖甲为君,地栗粉、山茱萸为佐使,以攻杀其内外之虫。又妙在群阴之药不寒不热,凉骨中之热,即生骨中之精,补攻兼施,似可常服而收功者也。世不少明眼之人,必能知此方之妙也。
或疑龟甲可以煎膏,而鳖甲独无煎膏者,岂不可为膏乎。然而龟、鳖实皆阴物,何以古人绝无有论及之者?曰∶鳖甲不可作膏,前人亦尝论及,但惜略举其端而不畅论,今请大彰其义。
夫龟与鳖,虽同是阴类,而性实不同。龟性喜出,而鳖性喜入,龟性静而不动,而鳖性动而不静。故龟长于补而鳖长于攻,龟可为膏以滋阴,而鳖可为末以攻坚也。滋阴者,可以久服受益,攻坚者,可以暂用成功。虽鳖甲入之补阴之中、攻坚之内,未尝不可久用以滋阴,而终不可如龟之煎膏单用之而常服,此古人所以取龟作膏,而独弃鳖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