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河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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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衍义》·卷十七 |
中文名 | 河豚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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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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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区域 | |
命名者及年代 | 寇宗奭·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河豚·《本草衍义》·寇宗奭 |
更多 | (公元 1116 年)宋.寇宗奭撰。二十卷。载药物 460 种,阐发药性较详尽,并指出用药要结合年龄老少、体质强弱、疾病新久等,对辨认药物的真伪优劣亦有详细阐述。 |
河豚,经言“无毒”。此鱼实有大毒,味虽珍,然修治不如法,食之杀人,不可不谨也。浓生者不食亦好。苏子美云∶“河豚于此时,贵不数鱼虾”。此时诗家鄙讽之言,未足全信也,然此物多怒,触之则怒气满腹,翻浮水上,渔人就以物撩之,遂为人获。橄榄并芦根汁,解其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