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石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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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从新》·水草类 石草类 苔类 |
中文名 | 石斛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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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 |
种 | |
分布区域 | |
命名者及年代 | 吴仪洛·清(公元 1757 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石斛·《本草从新》·吴仪洛 |
更多 | 《本草从新》(公元 1757 年)清.吴仪洛(遵程)着。 十八卷。以《本草备要》为依据,一部分照旧,一部分增改,较为完善 。 |
平胃气、除虚热.
甘淡微咸微寒.平胃气.(宗 曰∶治胃中虚热有功、雷 曰∶石斛镇涎.)除虚热.(别录曰∶逐皮肤邪热.)安神定惊.疗风痹脚弱.自汗发热.囊湿余沥.长于清胃除热.惟胃肾有虚热者宜之.虚而无火者.不得混用.光泽如金钗.股短、中实.味甘者良.(温州最上、广西略次、广东最下.)长虚、味苦者.名木斛.服之损人.去头根.酒浸.恶巴豆.畏僵蚕.细锉水浸.熬膏更良.(宜于汤液、不宜入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