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河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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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经逢原》·鱼部 |
中文名 | 河豚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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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区域 | |
命名者及年代 | 张璐·清(公元1617-1700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河豚·《本经逢原》·张璐 |
更多 | 《本经逢原》由清代著名医家张璐著,成书于清·康熙三十四(1695)年,是张璐众多著作中唯一的一部药物学著作。张璐,字路玉,号石顽,生于1617年,大约卒于1700年,江苏长洲(今江苏吴县)人。 |
甘温有毒。海中者大毒,江中者次之,淡水中者又次之。有大小二种,大者谓之河豚,背淡青黑,无赤斑,腹白而翅傍色黄者可食。小者名斑鱼,背脊黑有纹点,多赤色,其毒最甚,以禀蛟龙之气最甚也。海人言三月后斑鱼得木气全盛之时,尤不宜食。其双尾独目,翅赤、嘴赤异常,背有赤印,颔内无腮,腹中多血,独腴无胆,皆大毒伤人。制食之法,须去其子与嘴目及脊中肝内恶血,并去周身脂膜,则不气腥,煮忌煤火及煤炱落入,与荆芥、桔梗、菊花、甘草、附子、乌头相反,故食河豚三日内不可服药。河豚子必久渍锻石水中,而后煮食,曾见水浸一夜大如芡实也,中其毒则唇舌麻瞀,头旋目眩,足不任履,行步欹侧,急宜探吐,随觅荻芽或芦根,捣汁灌之。橄榄汁、甘草汁皆可解。又槐花、干胭脂等分为末,水调服之。若腹中绞痛昏迷倒仆者,急用粪清灌之,迟则不救。
发明凡物之美者谓之尤物,靡不贾毒伤人,如妲己亡殷,夷光倾吴,蒙其祸而不自觉也。河豚嗜咸,内藏信智,外显文利,窄口巨腹,阴毒内蓄可知。凡阴毒之物必藉阳气而为鼓午,得春升之令而浮游水面。非信而乎散子必入淡水,既生必归巨海。非智而乎,得咸则肥;得淡则瘦。所以淡水中者,其毒渐解而不致伤人之甚也。以其味美人争食之。春初为贵品,其腹腴呼为西施乳。南人有云,凡鱼之无鳞、无腮、无胆、有声、目能眨者,皆有毒。
河豚目能开合,触之则曳曳有声,嗔怒则腹胀,如球浮起水面,故人得以取之。其毒入肝助火,莫有甚于此者。患痈疡香港脚人切不可食,助湿发毒动气,其患最速。惟取其子同蜈蚣烧研,香油调搽疥癣有效。抉其目拌轻粉埋地中化水,拔妇人脚上鸡眼,可以脱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