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福宝 王秀忠 首席记者温旭东)
眼下,春播在即,广大农民正在积极备耕,购买各种农用物资,化肥便是其中最主要的农资之一。为了避免权益受损,义县12315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化肥时要到正规的农资经营单位,不要到证照不全的单位购买,更不能贪图价格便宜,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
义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12315接到多起这样的申诉,农民消费者不是在正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的化肥,使用后发现化肥有质量问题,便到工商部门来申诉。因是在无照经营户那里购买的化肥,给消费者和工商部门的维权带来了很多阻力。经工商部门的多方面努力,才使农民的损失得到了赔偿。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化肥要到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查验包装标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搞清楚化肥的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3.及时索要购货凭证。要准确、清晰注明购买时间、品名、规格等级、型号、数量、价格等主要项目,并妥善保存,一旦发生纠纷,凭证是依法处理的主要证据。
4.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就近到当地消协投诉或到工商、农业等部门申诉,投诉时要带上包装、发票、质量信誉卡等。对不能直观认定的产品,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测,以免耽误农时并错过解决纠纷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