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是一种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也是一种易损耗的工业产品,各部件长时间运转、振动、承载、受撞击后,将会磨损、变形,使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下降,发动机排放和噪声超标,达不到安全行车和环保节能的要求。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及公平竞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报废标准,对机动车的使用年限、行驶里程、技术状况和排放要求等进行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允许上路行驶。
然而,报废车上路尤其在广大农村仍然是较普遍的现象。报废车不能办理牌证,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更不缴纳各种税费及购买各种保险,与合法运营的机动车相比,其利润相当可观,因而有不少人受利益驱动,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开报废车上路运营。
报废车上路,不仅污染环境,还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危害,主要体现在:
一是影响交通安全。
报废车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这些车辆由于机件的磨损、变形,大多存在制动不良、方向不灵、灯光不全等问题,并在行驶中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报废车一般不敢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多在偏远山区或路况较差地区行驶,常常引发交通事故。
二是影响人们的生活环境,增加燃料消耗。
报废车的尾气排放和噪声远远超过国家标准,这些车辆上路,破坏了环境,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另外,超高油耗的大量报废车上路行驶,造成燃油价格上涨。
三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由于报废车的车况差,各部件严重磨损,需要进行非法拼装或改装,这就为非法拼、改装机动车提供了市场。另外,由于报废车不能办理牌证,往往是无牌无证或使用假牌假证,又不能参加检验和购买各种税费、运营成本远低于合法运营车辆,导致不公平竞争,影响了合法运营车辆的利益。
四是间接影响社会稳定。
报废机动车不能办理牌证,不能购买各种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要么驾车逃逸,要么弃车逃跑,受害人无法获得赔偿,利益得不到保障,造成不安定因素。一些报废机动车,使用伪造号牌上路,给被套牌的车主带来麻烦,也给肇事逃逸案件增加了查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