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草龙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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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经逢原》·山草部 |
中文名 | 草龙胆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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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张璐·清(公元1617-1700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草龙胆·《本经逢原》·张璐 |
更多 | 《本经逢原》由清代著名医家张璐著,成书于清·康熙三十四(1695)年,是张璐众多著作中唯一的一部药物学著作。张璐,字路玉,号石顽,生于1617年,大约卒于1700年,江苏长洲(今江苏吴县)人。 |
苦涩大寒,小毒。去芦或酒炒或甘草汤浸一宿用。凡用勿空腹服,令人小便不禁。
《本经》主骨间寒热,惊痫邪气,续绝伤,定五脏,杀蛊毒。
发明草龙胆苦寒沉降,主肝经邪热,下焦湿热,酒瘅黄肿,目病赤肿,瘀肉,小儿肝气,去肠中小虫。盖肝胆湿热,取苦寒以泻之。时珍曰∶相火寄在肝胆,有泻无补。故泻肝胆之热,正益肝胆之气。但大苦大寒,过伤胃中生发之气,反助火邪,亦如久服黄连反从火化之义。《本经》主骨间寒热,是指热伤肾水而言,热极生风则发惊搐,重则变为痫病,湿热邪气之在中下二焦者,非此不除,以其专伐肝胆之邪也。肝胆之邪去,而五脏安和,经脉之绝伤续矣。杀蛊毒者,去湿热之患也。凡胃气虚人服之必呕,脾虚人服之必泻。虽有湿热,慎勿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