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龙眼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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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新编》·卷之五(羽集) |
中文名 | 龙眼肉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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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陈士铎·清(公元1644-1911年) |
保护级别 | |
备注 | 龙眼肉·《本草新编》·陈士铎 |
更多 | 《本草新编》清(公元1644-1911年) 陈士铎 著 |
龙眼肉,味甘,气平,无毒。入脾、心二经。解毒去虫,安志定神,养肌肉,美颜色,除健忘,却怔忡。多服强魂聪明,久服轻身不老。此物果中之尤益人者。入药,不过脾、心二脏。若泡酒服,大有补滋之益。同补气、补血之酒,泡酒为佳也。
或问龙眼肉煎汤服之,宜食其肉,恐有滑肠之损?不知龙眼非滑肠也。但戒多食,未免大肠欠实耳。
或问龙眼肉何以用之于归脾汤内,岂以其补脾也?夫归脾汤何物,非健脾之药,而必藉龙眼肉哉。龙眼肉实能调和诸药,使之分送于心、肝、脾、胃之中,不但专入心、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