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 朴硝(芒硝、皮硝、玄明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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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 | 中药材·《本草新编》·卷之五(羽集) |
中文名 | 朴硝(芒硝、皮硝、玄明粉) |
拉丁名 | |
英文名 | |
别名 | |
界 | 植物界、动物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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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者及年代 | 陈士铎·清(公元1644-19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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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朴硝(芒硝、皮硝、玄明粉)·《本草新编》·陈士铎 |
更多 | 《本草新编》清(公元1644-1911年) 陈士铎 著 |
朴硝,味苦、辛、咸,气寒,降也,阴也,有毒。青白者佳,黄赤杀人。诸石药毒能化,六腑积聚堪祛。润燥粪,推陈致新。消痈肿,排脓散毒,却天行疫痢,破留血闭藏,伤寒发狂,停痰作痞。凡有实热,悉可泻除。又善堕胎,孕妇忌用。
芒硝,即朴硝之再煎者。消痰癖,通月经延发,漆疮可敷,难产子胞可下,洗心肝明目,涤肠胃止疼,经云∶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苦寒。仲景夫子所以用大黄、芒硝相须为使也。
皮硝,乃硝皮而出之者也。只可用之以洗目,则老眼可复明,洗阴囊可以去湿,洗痔疮可以却疼,余无可用。
玄明粉,微祛虚热,亦消老痰。以上四味,除皮硝乃外治之药,余俱内治之药也。硝性最紧,朴硝第一,芒硝次之,玄明粉又次之,俱宜救急而不可救缓,以之治实病则宜,以之治虚病则失。虽玄明粉能退虚热,似可治虚,然亦只可暂治虚热,而不可久治虚热也。
或疑朴硝不可用,用芒硝以佐大黄,似乎平善矣,而用之不得当,往往杀人。不识单用大黄而不用硝石,亦可乎?曰∶大黄,下药也。用大黄,似可不用芒硝,然而伤寒之邪传在脏中,常有一刻不可再停之势。大黄不得芒硝,则其势不速,非好用芒硝也。用芒硝以助其迅扫之机,邪去而正始存,安可徒用大黄而不用硝石哉。
或问芒硝佐大黄,其势更急,使大黄迅逐趋下,吾恐邪气反不尽去也。曰∶邪在上焦,用药宜缓;邪在下焦,用药宜急。肠中既有硬粪,不迅逐趋下,则谵语能定乎?子疑芒硝佐大黄,虑其势甚急,而余犹恐其不急,致邪之不去也。
或问芒硝佐大黄,不过助其急也,岂别有义乎?曰∶芒硝佐大黄,亦能制大黄之猛。盖大黄性速,而芒硝之性更紧于大黄。大黄转不敢恃其威,而过于逐北,反有彼此牵制之益,故功成更神也。
或问芒硝佐大黄而成功,岂不能佐大黄而致败,何子但言其功,不言其过乎?曰∶嗟乎。
孟贲、乌获之将,骁勇绝伦,用之不得其宜,有不跋扈者乎。唯是宜用而用之耳。用之得宜,则成功于扫荡。用之不得其宜,则致败于崩摧。谁谓芒硝但有功而无过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