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规模小的化肥生产企业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大肆生产假冒化肥,气焰日益嚣张,严重扰乱了化肥市场秩序,坑害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打击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呢?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四招”着手,可以击中违法分子的“死穴”:
第一招:引蛇出洞。就是执法人员掌握确切消息后,按兵不动,立即展开秘密调查,重点盯住一至两家本地经销商。掌握确切证据后,让经销商继续进货以引蛇出洞,执法人员围追堵截,在铁的事实面前,迅速对供货人进行调查。供货人为逃避或减轻法律责任,必定配合工作,提供有效线索,将违法者一网打尽。
第二招:执法部门与正规企业联合打假。市场上被冒用的产品大多数是国内知名企业,知名企业在技术、人力等方面资源充足,更不希望多年培育出的牌子被人砸了。执法部门与正规企业联合打假,正规企业派出销售人员到所在的区域,主动与地方执法部门沟通,详细提供近期在当地销售数量、包装袋上的防伪标志等区别假冒产品的一些特点。有实力的企业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一线配合执法部门鉴别真伪,协助打假。
第三招:依靠《标准化法》打假。一般来说,知名企业的管理严格、产品质量稳定、包装比较规范,而假冒企业则不同,他们的包装表面看来跟正规企业差不多,但仔细看看,就很容易发现猫腻;其次看包装袋内的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正规企业大都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标注相关内容。而假冒企业只为眼前利益,加大生产数量而忽视了一些关键的环节,他们的合格证上的标注很不规范,甚至没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第四招:抽样打假溯源。据了解,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企业并不全是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他们大多数是一些小企业,在销量、价格上没有优势,他们往往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们冒用知名企业的产品,最怕执法人员抽样,抽样检验不合格,正规企业也可能被抹黑,知名企业当然要讨个说法,不惜斥巨资追查冒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