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眼干过期12天,竟还在货架上卖,如此大意的监管,着实让人难放心。11月26日,南宁的盘先生在明秀西路的冠超市买到9包过期龙眼干,当他向超市要求退赔时,还遭遇超市一番质疑,怀疑过期龙眼干是“外来货”。这9包过期龙眼干,真的是在超市货架上买到的吗?记者为此作了一番调查。
11月26日,记者在明秀西路的冠超市见到盘先生时,他给记者出示了当时购物过程的视频。他说,25日下午购物,但是向前台反映后,超市方未予处理。这次再来申诉,是希望超市方给予处理。记者看到,这些龙眼干共9包,总货款为103.5元;生产日期都是今年5月13日,保质期是6个月。算下来,这些龙眼干已经过期12天之久。记者还看到,盘先生从货架上取下商品至收银台结账都有录像,商品条码与货架标签、购物时间与视频录制时间也相对应。
在超市客服中心,当班的黄经理检查了货品后,先是表示对顾客要求的“退一赔十”不能支持,愿意退款退货并赔偿500元。而后,黄经理在请示过程中,又改口称,因为这些商品已经带离了超市,对是否为外来货品还有待调查,目前还不能给出退赔方案,需要等3至5天才能处理。
在黄经理离开请示期间,盘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一名男子称自己是超市方委托处理纠纷的人员。盘先生表示约谈协商,但该男子既不愿意出现,也未透露姓名,只说“不愿意再谈”后挂断电话。随后,黄经理表示,不清楚是谁给盘先生打的电话,超市方未委托谁来处理此事。
当日,双方就购物纠纷一事未达成一致意见。盘先生表示,将收集证据,向食药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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