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新的特色产业,促进增加农民增产增收入,忻城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忻城县2018年花椒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花椒试点种植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种苗费每亩补助700元,化肥每亩补助300元。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城县2018年花椒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忻城县2018年花椒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公开方式:公开
忻城县2018年花椒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县石漠化治理工作,培育新的特色产业,促进增加农民增产增收入,推进全县生态可持续性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起开展花椒特色产业的试点工作,待试点成功后进行推广。为把特色农业经济产业项目落到实处,促进特色经济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提出的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出台退耕还林和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等政策,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经济能人和农户参与花椒特色经济产业开发,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
二、目标任务和要求
(一)种植任务
2018年全县试点种植花椒3000亩,试点成功后再推广。
(二)经费来源
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330万元用于发展花椒产业项目,其中种苗补助经费210万,化肥补贴经费90万元,花椒项目科研论证和验收费用30万元。
(三)花椒试点种植的原则和要求
1.试点种植的品种及规格要求。为了便于统一生产和经营管理,试点要求统一种植重庆江津“九叶青”,种植规格每亩种植200株,种植规格行距2.2米,株距1.5米,成活率要求达90%以上。
2.经营模式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农户和经济能人参与花椒产业开发,引进龙头企业到我县采取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模式开展花椒产业项目开发,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3.花椒龙头企业到我县参与花椒产业项目开发的条件和要求:
(1)具有从事花椒产业生产经营10年以上经验,有自已公司种苗生产基地和加工厂,花椒销售网络,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2)龙头企业要到我县注册成立花椒产业分公司,负责提供苗木,每株苗木不得高于3.5元,负责对花椒产业进行苗木种植技术指导,所提供的苗木种植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成活率的要负责免费提供苗木,同时要和农户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保证以市场价回收花椒产品,当市场价每斤低3.5元时,要保证以每斤3.5元保底价回收。
(3)龙头企业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开展宣传发动,成立农民合作社,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花椒产业开发。
(4)负责创建一个300亩花椒产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花椒试点种植补助标准。花椒试点种植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种苗费每亩补助700元,化肥每亩补助300元,要求集中连片50亩以上,具体种植规划由县林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优先考虑在贫困村和移民搬迁点开展试点工作。
(四)验收办法和补助兑现要求
1.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林业、财政等部门进行验收,验证结果作为兑现补贴的依据。
2.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抽样全县各乡(镇)试点种植总面积的15%,确保验证结果准确性。
三、本试点工作从2018年3月15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