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白菜的生产技术方法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绿色食品白菜的生产。
二、生产技术对策
(一)、产地环境条件
1、产地环境条件符合绿色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2、土壤条件:地势崎岖、排灌方便、土壤耕层深厚、土壤结构适宜、理化性状良好,以粉砂壤土、壤土及轻粘土为宜,土壤肥力较高。
(二)、种植对策
1、品类选择
选用抗病、优质丰产、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商品性好的品系。
2、整地
采用高畦种植,地膜覆盖,便于排灌,减少病虫害。
3、播种
按照气象条件和品系特征选择适宜的播期,秋白菜一般在夏末初秋播种。
4、田间管理
(1)减苗定苗:出苗后准时剪苗,7叶—8叶时守苗。
(2)中耕锄草:减苗后准时中耕锄草,封垄前进行最后一次中耕。
(3)合理浇水:播种后准时浇水,保证齐苗壮苗;订植或补栽后浇水,促使返苗;连做初期浇水促使发棵;包心初中期结合追肥浇水,后期恰当控水促使包心。
(三)、施肥
1、施肥原则:根据有机与无机相结合、底肥与追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平衡施肥。
2、底肥:每亩优质有机肥施用量不低于3000千克。氮肥总用量的30~50%、大个别磷、钾肥料可基施,结合耕翻整地与耕层充分混匀。
3、追肥:追肥以速效氮肥为主,应按照土壤肥力和生产情况在新苗期、连作期、结球初期和结球中期分期施用。收获前20天内不应利用速效氮。
4、不应利用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不应应用未经发酵腐熟、未达到无害化指标的人畜粪尿等有机肥料。
(四)病虫害防治和治疗
1、病虫害防治和治疗原则
以防为主、综合防治和治疗,优先采用农业防治和治疗、物理防治和治疗,配合科学合理的利用化学防治和治疗,达到生产安全、优质的无公害大白菜的目的,不应利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高生物富集性、高三致农药及其混配农药。
2、农业防治和治疗
(1)因地制宜选用抗(耐)病优异品系。
(2)合理布局,实行轮种倒茬,增加中耕锄草,清洁田园,下降病虫源数量。
3、物理防治和治疗
可采用银灰膜避蚜或黄板(柱)诱杀蚜虫。
(五)药剂防治和治疗
1、对菜青虫40%辛硫磷乳油65克/亩喷雾。
2、菜蚜可用50%抗蚜威可湿性粉剂12克/亩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