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草和松土
新建竹林在郁闭前易繁生杂草,每年要除草、松土两次。第一次在新竹枝叶展开后梅雨来临前进行,这时铲除的草嫩,易腐烂死亡.过早对新竹不利,过迟易伤鞭;第二次在8月进行,这时大部分杂草种子未成熟,草除掉后不会散布蔓延。竹林郁闭后,每年在7-8月间除草一次。在新竹附近松土应离开植株的33厘米,以免伤断新竹根。
松土宜较深,使耕土层增厚,有利鞭和根的发展,可多积蓄雨水,减少旱害。在松土时发现黑褐色的老鞭和砍伐后留下的竹蔸,以及树桩、石块等都挖除,使竹鞭和根群能顺利伸展。
(2)埋鞭和铺土
因新鞭多数分布在老鞭上面的土层中,若任其自然则竹鞭所在的土层逐年变浅,以致鞭根吸收土壤养分和水分的范围缩小,影响鞭和整个植株生长。因此,在松土时要掘除衰老鞭和浅鞭,诱导新鞭向土壤深层发展,还需要铺土加厚耕土层,发现有粗壮的鞭伸展到浅土层或露出土面,立即在它下面掘30厘米多深的沟埋下,并在沟中施肥。筑成梯田的竹林,每年把梯壁的土削下一层,铺到下级的梯面上。在不筑梯田的缓倾斜地,因土壤随雨水向下坡移动,铺土时要从下坡取土挑到上坡。
(3)钩梢
新竹生长当年10-11月间,截去竹秆的先梢,称为钩梢。这一措施可减少风雪危害,抑制竹秆的顶端优势,促进行鞭和发笋。故笋用林格外重视钩梢。为了使竹林具有合理的叶面积,钩梢时宜保留枝叶15-17盘左右。
(4)母竹的选留和更新
新造竹林在前5-6年内,要在出笋旺期尽量选留粗壮而地位适宜的春笋,让它们长大成林,使全林立竹分布均匀。早出土的笋多数是从浅鞭产生,长成的竹扎根浅、生长弱;迟出土的笋常因养分供应不足,多数成为退笋,即使长大也不能成好竹。
毛竹笋用林每亩留母竹100-150株,满额后每年春季又留生长健壮、部位适宜的新竹每亩20-30株。当年冬季砍去同数的老竹,使林内立林经常保持一定密度,而且壮龄竹占多数。毛竹的立竹年龄可以秆的色泽识别:三年生以前为绿色,四五年生为黄绿色,六七年生为绿黄色并有较厚的灰白色腊质层,八年以后逐渐转变成古铜色,腊质层逐渐脱落。一般七年生以后的竹生长势减弱,可以砍伐。砍伐的老竹要选叶色发黄来年即将换叶的,不可砍叶色浓绿的“孵笋竹”。砍伐老竹时还应砍密留稀,使全林立竹分布均匀,提高对阳光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