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2015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表示,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国家继续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玉米临时收储政策。本次收购期限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通知明确,2015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价格为1元/斤,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通知强调,达不到质量要求规定的玉米,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组织收购,其中不完善粒中生霉粒含量超过2%的,要按规定用途使用。相关支出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可从粮食风险基金列支。
据期货日报测算,今年的玉米收储价格大幅下调,各产区下调幅度在220—260元/吨。2013年和2014的玉米收储价格一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内蒙古、辽宁为2260元/吨,吉林为2240元/吨,黑龙江为2220元/吨,今年各产区收购价则统一为20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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