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第十四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本期公布的内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组织抽检的2015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涉及15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产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共270批次。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花生油、菜籽油、其他食用植物油及煎炸过程用油等食用植物油。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花生油》(GB1534-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等18个指标。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验项目为苯并(a)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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