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民李先生在成都好又多超市府河店买了黑豆、黄豆各一袋,其外包装上标示:收获日期2014年9月,包装生产日期2015年7月,保质期12个月。而令李先生困惑的是这个保质期,应从上述哪个日期算起?
记者随后在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上查阅发现,生产日期:植物产品是指收获日期;畜禽产品是指屠宰或者产出日期;水产品是指起捕日期;其他产品是指包装或者销售时的日期。成都市农业部门相关工作进一步介绍,如果是生鲜的黄豆黑豆,就是植物产品,生产日期就是收获日期,而超市里销售的这种黑豆、黄豆属于再加工产品,因此,保质期是从包装生产日期算起。包装上显示的收获日期,则是黄豆黑豆成熟后从地里采摘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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