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不符合食用油安全卫生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
“天然无添加”不一定就是安全食品
记者随机采访一些市民,多名在县城居住的市民表示更愿意到乡镇榨油作坊去购买花生油,因为“用土榨花生油煮菜特别香”。
一些受访者说,由于冠之以“土”,认为土榨花生油“天然无添加”,这让他们吃起来“有安全感”。还有一些人专门在自家农田里开辟一片土地种植花生,“几乎每年都会种一亩几分田花生,一来自家种的花生榨油比较放心,够纯正,二来也省下一笔费用。”家住六祖镇的梁女士告诉记者,她家每年都会榨几十斤花生油,给自己留一点,给外出务工的子女送一点。
记者走访县内超市,并未发现有售卖来自小作坊的土榨花生油,摆在货架上的食用油都有完整的标识,均印有QS标志。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来自小作坊的土榨花生油售价其实并不比正规商店售卖的品牌花生油便宜,甚至会更贵,榨油小作坊花生油售价在13元每市斤到16元每市斤,而记者在县内某超市货架上几个品牌花生油售价则在8.35元每斤到14.8元每斤不等。
土榨花生油可能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不少市民表示未曾听过。“我们的花生都是自己先挑好,亲眼看着他榨出来的,没有添加什么,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霉变花生榨油成“不合格”祸首
黄先生在天堂镇经营一家榨油作坊已有数年,每年花生收成时便是作坊繁忙的时候,“主要为附近花生种植农户榨花生油,同时自己也会向农户收购花生榨油进行盈利。”
据调查,像黄先生经营的榨油作坊,在新兴大量存在,其中登记建档的花生油加工小作坊有24家,这些花生油小作坊主要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花生油主要销售给当地群众和小商店、小餐馆。
黄先生的作坊平均每年都能生产4.5万斤油,“经过剥壳、蒸熟、炒香、压榨、过滤等流程,当然要把坏掉的花生先挑出来。”然而,据业内人士透露,部分作坊大量收购花生,省略了挑选环节直接烘炒,这种情况并不稀奇。
此次新规实施前后,土法压榨花生油存在的安全隐患陆续被曝光,部分抽检花生油黄曲霉素B1超标,其问题正出现在挑选环节。权威学术论文指出,花生霉变是造成花生油中黄曲霉素B1超标的主要原因。广东的气候潮湿,如果作坊购进的花生米过多,存放了花生可能会出现霉变。而部分小作坊恰恰省去了挑选环节,直接影响到花生油的质量。
“生产工艺比较落后,条件简单是榨油作坊普遍存在的现状,缺乏相应的技术以及设备能脱除黄曲霉素。”据知情人介绍。
黄曲霉毒素是一种毒性极强的物质,对人及动物肝脏组织有破坏作用,严重时可导致肝癌甚至死亡。在天然污染的食品中,以黄曲霉毒素B1最为多见,其毒性和致癌性也最强。
县食药监局建议,选购花生油要经“看”、“闻”、“查”三步,“优质花生油的色泽一般为花生油为淡黄色或浅橙色,透明度好、无浑浊,如果植物油透明度差、黏度变大、有气泡,常是变质的象征;通过用手指沾一点油,抹在手掌心,搓后闻其独特的气味;还有比较可取的方法是查验标识,包括产日期、保质期,有无合格证、食品安全认证标志,是否标明等级、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是否有加工工艺标识等。
食药监部门:全面普查土榨油小作坊
据县食药监部门介绍,目前新兴县花生油小作坊的现状是点多,面广,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生产条件比较简单。
针对此现状,结合新规,县食药监部门开展了土榨花生油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重点检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标注等方面内容,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原料、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通过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原料油脂来源不清的,要开展追溯检查,深入摸排,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散装花生油的抽样检验力度,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和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的花生油,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的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生油违法行为。
食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强化宣传与监管出发,开展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普查登记,督促、要求食品小作坊要及时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小作坊限期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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