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扎实抓好木材经营加工户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方针。
2015年9月22日,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组织林业执法大队、林政资源科、木材检查站、林业派出所执法人员对站街镇、犁倭镇、流长乡的木材经营加工户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10户木材经营加工户,通过检查发现有部分木材经营加工户存在无消防水池、灭火器、木材堆放不整齐、电线安装不规范等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木材加工户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加了木材加工户的安全隐患意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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