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警方打掉一处特大产销毒粉条窝点,抓获嫌疑人5名,涉案金额300多万元。其中,一对夫妻在济南西郊租下院子,用工业明胶生产粉条,日产量多时竟达10000斤。
“毒粉条”化学品搅拌两小时,再用甲醛泡
据警方通报,今年7月,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在对菜市场日常抽检时,发现一批甲醛超标粉条,当即会同槐荫公安分局开展侦查。
“这种粉条不是晾干的,而是在水里泡着的,一般用在街头小摊点的酸辣粉和粉丝汤等食品。”槐荫食药环侦中队民警唐永称,如果没经过加工,会闻到甲醛味,而一旦添加调味品就尝不出来了。
民警从市场上一个小摊点着手调查,跟踪送货车辆后,发现济南西郊一出租院非常可疑。“侦查民警在接近这个院子时,就能闻到刺鼻的气味。”唐永称,8月26日,民警对该院落突击查处,发现的确是生产销售毒粉条的窝点。
民警进入院子时,三名工人正在生产毒粉条,该窝点到处是污水,气味特别刺鼻,卫生条件极差。刚生产出来的毒粉条有的散落在地上,多数在院子里10个水泥筑成的池子里。
民警看到,院子的院墙通过彩钢板增高后,在一个水泥架子上竖了6个大型搅拌罐,搅拌罐下口连着橡胶管,正下方则是传送带,传送带上有一个大筛子。
在现场,民警查扣了工业明胶、工业甲醛等非食品生产原料一宗。据现场被抓的嫌疑人交代,他们生产粉条根本不用地瓜淀粉等食品原材料,而是以六偏磷酸钠、海藻酸钠、工业明胶为原料,将其按一定比例倒入搅拌罐后加热水搅拌约2小时,待变成黏稠状后,打开罐体下面的开关,黏液通过橡胶管流到筛子上,从而成为粉条状,再经传送带拉长,随后截断就成了“粉条”。
工人将这些“粉条”运到水泥池内凉水冷却,同时添加工业甲醛作为防腐剂,一般一个水泥池需要加20斤工业甲醛水。也就是说,这种“粉条”,根本不含淀粉,完全由工业化学材料制成,是不折不扣的“工业粉条”。
“毒粉条”成本几毛钱,流向省内20多地
据现场工人交代,这个窝点是一对夫妻的,他们平时并不在这里干活。随后,民警获悉有一批工业原料藏在田欣苑小区,但赶到该小区时,这批工业明胶已经被转移。
通过调取监控,民警发现嫌疑人在窝点被查之后租了一辆货车,将储存在车库的4吨工业明胶拉走了。民警顺线追击,发现嫌疑人将工业明胶藏在了古城新都小区。“我们判断嫌疑人也应该住在这个小区,结果发现了嫌疑人曾经驾驶的奥迪A6轿车,于是我们决定蹲守。”唐永称,守候一天后,嫌疑人江某(女)到楼下准备开车时被民警抓获。不过,江某的丈夫邱某逃跑了,一度躲到济宁、淄博等地,直到9月26日在济南归案。
据邱某交代,2012年他花十多万元购买了这套生产设备和生产配方。一开始,他用食用明胶生产,后来发现工业明胶价格更低,就铤而走险。工业明胶的销售商非常敏感,明确告知邱某不能用其加工食品,还曾让他写下保证书。
平时,邱某主要在物流市场收款发货。“他们生产的毒粉条主要是批发销售,通过物流发往东营、济宁、潍坊、莱阳、滨州等省内20余个县(市)销售。”唐永称,邱某发物流的时候一般用一种蓝色塑料桶装毒粉条,一桶大约100斤,每桶160元,而据邱某交代,其生产成本一斤只有几毛钱。
据邱某交代,其多时一天能生产10000斤,少时也有3000斤,主要进入批发市场、小饭店、小摊点。“我们在调查时发现,这些毒粉条有时竟然被用作鱼翅使用。”唐永称,经依法检测,该窝点生产的粉条中,甲醛含量超标达400余倍、重金属铬含量超标200余倍。
目前,嫌犯邱某、颜某某、付某某、孙某某等4人已被槐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江某被执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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