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过氧化值
食用植物油中的过氧化值增高,表明植物油的氧化程度增加,将导致油脂氧化劣质,产生大量人体有害的低分子醛酮物质,降低植物油的营养价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过氧化值应小于0.25g/100g。
酸价
酸价是食物植物油的一项重要卫生指标,食物植物油中酸价的增高,可导致油脂裂变,降低营养价值影响人体正常的消化功能,严重劣质的植物油将产生对人体有害物质。《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酸价应小于3mg/g。
浸出油溶剂残留。采用浸出法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中含有微量的浸出油溶剂,主要是六碳为主的烷烃类物质,其中一些成分对白血病有促发作用。浸出油溶剂残留是食用植物油的一项重要卫生指标,《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应小于50mg/kg,而一、二级大豆油要求不得检出。
加热试验。加热试验是鉴别食用植物油精炼程度的一种简便方法。该项目不合格,表明植物油可能是原油,也可能是精炼程度不高,尚未达到卫生标准要求的植物油是不可食用不得处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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